"1点点"被曝光:过期食材、三无茶叶,你喝的奶茶安全吗?

:2026-06-24
圳品新闻
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 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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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品律所·消费与公共安全】知名品牌翻车,五大违规触目惊心 【圳品律所·消费与公共安全】本文由林军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报道与生效法律规定作法律解读与科普,不采信任何未经司法认定的传闻。

【圳品律所·消费与公共安全】知名品牌翻车,五大违规触目惊心

【圳品律所·消费与公共安全】本文由林军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报道与生效法律规定作法律解读与科普,不采信任何未经司法认定的传闻。

一、事件回顾:五条曝光,条条扎心

违规一:过期食材继续用

门店随意更改食材效期标签,隔夜过期食材照常使用

违规二:三无茶叶

使用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茶叶,出了问题完全无法溯源

违规三:徒手操作

员工全程未规范佩戴口罩、手套,佩戴首饰直接徒手制作饮品

违规四:蚊香上操作台

食品操作台面摆放已燃尽的蚊香残渣,台下堆满拆封蚊香

违规五:拒绝采访

记者带着问题联系品牌总部核实,直接被拒

6月24日,"1点点"官方发布致歉声明,承认食材效期管理混乱、员工操作不规范、环境脏乱,涉事门店温岭泽国店立即停业、启动解约。全国门店须7日内完成自查自纠。

有网友说:"刚下单……"——三个字,道尽了消费者的崩溃。

二、律师视角:五大违规,触犯了哪些法律?

1. 过期食材继续用 直接违法

食品安全法 第34条

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更改效期标签、用过期原料做奶茶,不是"管理疏忽",是明确违法。

2. 三无茶叶 进货查验形同虚设

食品安全法 第54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无厂家、无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茶叶能进入门店,说明进货查验制度根本没执行。一旦出事,连供应商都找不到。

3. 徒手操作 + 蚊香上台 卫生管理全面失守

食品安全法 第33条 + 第56条

第33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场所,保持环境整洁。第56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蚊香残渣放在操作台上,员工徒手做奶茶——这不是个别员工的疏忽,是门店卫生管理的系统性失败。

4. 品牌方拒绝采访 主体责任不可推卸

食品安全法 第4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媒体发现问题来核实,你拒绝采访。这不是"沉默是金",是逃避监督。第4条明确:品牌方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能甩锅给"个别门店"。

5. 行政处罚 最低5000元,最高吊证

食品安全法 第126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消费者维权:喝到问题奶茶怎么办?

很多消费者觉得"一杯奶茶十几块钱,维权不划算"。但法律给了你退一赔十的权利:

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划重点:最低赔1000元。一杯奶茶15元,退一赔十=150元,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维权成本远低于你以为的。

保留证据:小票、订单截图、奶茶实物(拍照/录像)、如有不适保留就医记录

向门店索赔:当场或事后向门店主张退一赔十,明确引用食安法第148条

12315投诉:门店拒绝赔偿,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

向市监局举报:要求对门店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市监局有法定职责限期回复

诉讼兜底:以上途径走不通,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标的额小的走小额诉讼程序

四、刑事风险:过期食材可能触犯刑法

别以为食安问题最多罚点钱了事。如果过期食材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等后果,可能触犯刑法第143条:

刑法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本罪是危险犯,不要求实际造成中毒后果,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就可入罪。过期食材是否"足以造成",需要司法鉴定,但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

五、连锁加盟模式的致命软肋

1点点在全国有上千家门店,大多采用加盟模式。这次曝光暴露了一个结构性问题:品牌方收了加盟费,管不住加盟商。

声明里说"涉事区域代理商存在管理失职"——但法律上,品牌方不能只靠代理商来管理食品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8条(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冲着"1点点"的品牌去买的,不是冲着某个加盟商。品牌方把商标授权出去,就应当对食品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出了事一句"个别门店"就想切割?法律不答应。

六、林冰律师的本案视角

我做律师27年,见过太多食安事件。有一个规律:每一次被曝光的,都只是冰山一角。

1点点的致歉声明写得诚恳——"深感震惊与痛心""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但我更关心的是:

第一,整改不能只靠自查。7天内全国门店自查自纠,自己查自己,能查出多少问题?市监局应当同步开展突击检查,不能让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第二,消费者不能只当看客。每次食安事件,网友愤怒几天就过去了。但法律给了你退一赔十的权利——如果你在这家店喝到过问题奶茶,不要嫌麻烦,12315打起来。个体的维权汇聚起来,才是推动行业改变的真正力量。

第三,加盟模式必须改革。品牌方不能只收钱不管事。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连锁品牌时,关注品牌方对加盟店的管控力度——连茶叶来源都查不清的品牌,你敢喝?

最后说一句:道歉声明的措辞再漂亮,也不如一杯安全可靠的奶茶。食品安全没有"差不多就行了",因为喝下去的每一口,都关系到健康。

你觉得1点点的整改能落到实处吗?

A. 相信品牌方会彻底整改,继续喝

B. 观望,看市监局的突击检查结果

C. 不信任了,已转投其他品牌

D. 从来不喝奶茶,但支持消费者维权

在职法学博士 | 执业27年 | 深圳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报道,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本文由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 林军律师整理发布,内容基于公开报道与现行法律规定,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法律帮助,请通过本站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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