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品律所·刑事实务】一、这不是电影情节,是真实发生的
【圳品律所·刑事实务】本文由林军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报道与生效法律规定作法律解读与科普,不采信任何未经司法认定的传闻。
近日,深圳湾海关在旅检大厅连续查获8名女性旅客利用人身绑藏、婴儿车和纸巾包装袋藏匿活体龟共53只。
当天,海关关员发现一名女性旅客身着宽松裙子、步伐拘谨,拦截查验后发现其腿部绑藏活体龟。
随后半小时内,又连续拦截7名同样穿着宽大裙子的女性旅客,其中2人还推着载有婴儿的婴儿车。
查获细节令人瞠目:
大腿部绑藏33只
婴儿车睡垫夹层和纸巾包装袋内藏匿20只
活体龟均用黑色丝袜包裹
合计53只
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
三爪箱龟 39只
丽箱龟 9只
卡罗莱纳箱龟 5只
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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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不是"带个宠物",这是犯罪
很多人觉得"带个小动物回来"没什么大不了。但法律不是这么看的。
《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22〕12号)
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情节较轻,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价值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5-10年有期徒刑
价值200万元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简单算一笔账:CITES附录Ⅱ的濒危龟类,单只估价通常在数千至数万元不等。53只活体龟,总价值极可能超过2万元的入罪门槛。
更关键的是——8人集体行动、用丝袜包裹、藏在婴儿车里,这不是"不小心带了",这是有组织的走私。
三、除了刑法,还触犯了什么?
《野生动物保护法》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CITES附录Ⅱ物种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
《海关法》
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
《生物安全法》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可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外来龟类如果流入国内生态体系,可能造成生物入侵。
四、林冰律师的本案视角
林冰律师洞察①
这个案件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婴儿车"。用婴儿车做掩护,把活体龟藏在睡垫夹层里——如果这些龟携带病菌或寄生虫,最先接触的就是婴儿。走私者为了几千块钱的利润,连自己的孩子都敢拿去当"人肉盾牌"。法律不仅要追究走私珍贵动物罪,还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节。
林冰律师洞察②
8名旅客集体行动、统一着装(宽大裙子)、统一手法(丝袜包裹),这在刑法上叫"共同犯罪"。组织者可能被认定为主犯,从重处罚;被裹挟参与的人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但注意——"不知情"抗辩几乎不可能成立,因为你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腿上、腰上、胸口绑着几十只活乌龟。
林冰律师:另一方视角
如果我是这8名旅客中某人的辩护律师,我会从以下角度提出辩护意见:①主从犯区分——8人是否均为主动参与?是否有人被组织者利用、仅负责"带货"不知内情?②价值认定争议——53只龟的市场价值如何认定?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估价是否偏高?③犯罪形态——案件在海关查验阶段即被查获,属于走私未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④认罪认罚从宽——如当事人如实供述、配合调查,可争取相对不起诉或缓刑。但"不知情"抗辩在如此明显的隐蔽藏匿行为面前极难成立。
冷静思考
外来宠物贸易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境外捕获跨境走私国内销售个人饲养。每一环都违法,但最底端的消费者往往觉得自己"只是买了个宠物"。殊不知,这些龟在原产地可能已经是濒危物种,走私过程中死亡率极高,存活下来的被高价倒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异宠"市场。
五、这些龟是什么来头?
三爪箱龟(Three-toed Box Turtle)
原产于北美洲,因后肢仅有三趾而得名,被CITES列入附录Ⅱ,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丽箱龟(Ornate Box Turtle)
原产于美国中部和墨西哥,背甲有华丽花纹,观赏价值高,被CITES列入附录Ⅱ。
卡罗莱纳箱龟(Eastern Box Turtle)
原产于美国东部,寿命可达100年以上,被CITES列入附录Ⅱ。
这三种龟都是CITES附录Ⅱ物种,意味着它们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不严格管制贸易,可能变成濒危物种。
六、出国旅游,这些东西千万别带回来
① CITES附录Ⅰ/Ⅱ物种及其制品(活体、标本、皮具、骨骼等)
② 象牙、犀牛角、虎骨、穿山甲鳞片等
③ 濒危植物(如兰花、仙人掌等)
④ 未经检疫的活体动物
① 合法购买的纪念品(需持有出口国签发的CITES进出口许可证)
② 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的非濒危物种制品
不带任何活体动物、植物及其制品回国。想养宠物,去正规渠道购买。
七、法条依据汇总
《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5年以下;基本情节5-10年;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或无期
法释〔2022〕12号(两高司法解释):价值2万/20万/200万三档标准
《野生动物保护法》:CITES附录Ⅱ物种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禁止未经许可携带濒危物种进出境
《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携带物品进出境属于走私行为
《生物安全法》:未经批准引进外来物种可处罚款甚至追究刑责
你觉得这些人会判多久?
A. 5年以下(价值未达20万,情节较轻)
B. 5-10年(价值20万以上)
C. 仅行政处罚,不追究刑责
本文由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 林军律师整理发布,内容基于公开报道与现行法律规定,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法律帮助,请通过本站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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