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哪些情形下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

:2025-11-17
婚姻家事与离婚
林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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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冰律师法律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是指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其情形包括:重婚: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近亲结婚

林冰律师法律解答:

一、哪些情形构成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是指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其情形包括:

重婚: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未达法定婚龄: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

婚姻自始无效,如同从未成立;

同居期间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规定,不因父母婚姻无效而受影响。


本文由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凌俏主办、林冰指导)撰写与解答。如您面临类似法律问题,欢迎查看圳品律师团队或联系我们获取专业支持。

Tag: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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