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品律所·网络与权益】从亚丁免票到泰山拆网,监督的牙齿越来越锋利
【圳品律所·网络与权益】本文由林军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报道与生效法律规定作法律解读与科普,不采信任何未经司法认定的传闻。
2026年4月27日 文化和旅游部在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稻城亚丁等5个5A级景区——摆渡车线路设计不科学、价格不合理、排队时间过长、服务态度较差。
2026年5月28日 四川省六部门联合成立省级调查指导组,甘孜州启动提级整治,要求景区暂停收取观光车和电瓶车费用。
2026年7月10日 稻城亚丁公布系列整改措施:
8月1日至10月31日,面向全国游客免收景区门票
未来每年应届中高考考生免门票
降低交通服务费(原观光车120元/人、电瓶车70元/人,正配合成本监审重新定价)
对社会车辆实施预约限流通行(不再一刀切禁止自驾)
新增2个观景平台,优化7处观光车停靠站点
林冰律师点评:从4月点名到7月整改,只用了不到3个月。从"强制买票坐车"到"免门票+预约自驾",这个转变说明什么?说明监督的牙齿在咬合,监督的锤子在落地。
2026年5月,稻城亚丁景区"省道设卡、强制摆渡车收费"事件引爆全网后,林冰律师公开发声,从法律角度呼吁:
"S462省道全长37.6公里,是四川的省级公路,不是景区的内部道路。在省道上设卡收费,违反《公路法》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省道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是景区的'私域停车场'。"
"观光车120元、电瓶车70元,票价沿用了2005年的核定标准——20年没听证、没成本监审、没公示。《旅游法》第四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这不是'景区管理',这是在省道上收过路费。"
"游客不是提款机,省道不是摇钱树。景区可以管护生态,但不能借生态保护之名行强制消费之实。监督不能只靠游客'硬刚',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
如今,文旅部点名、省级调查组进驻、景区整改免票——这正是监督在起作用的证明。律师的呼吁没有白费,公众的监督有牙齿。
2026年7月1日 话题"泰山疑被135公里刀片铁丝网围住"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网友和媒体揭露:泰山景区自2020年起分期建设总长135公里的刀片刺绳隔离网,将非游览区域层层围堵。整个"环泰山森林防火廊道"总投入约2519.3万元。
争议焦点:
割裂自然景观——135公里硬质隔离网,将名山大川围成了"铁丝笼"
阻断野生动物迁徙——已有动物被挂网伤亡的惨剧
文化情感冲突——泰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包容大气的精神内核与冰冷刺骨的铁丝网格格不入
决策程序之疑——从2020年启动到2025年二期招标,是否经过了环评、景观影响评估和社会公示?
影响民生——村民祭祖需绕远路,消防救援通道也受影响
2026年7月8日 泰安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现有刀片式隔离网分区域、分时段有序拆除或替代:
对可能影响生产生活、消防救援、野生动物活动的先予以拆除
逐步用警戒线、电子围栏、普通隔离网、绿植绿篱等替代
增设扫码通行、防火检查站、人脸识别等措施
加大惠民力度,增设步游道路,有序拓展开放空间
林冰律师点评:从"一围了之"到"分区域拆除"——这是舆论监督倒逼治理改进的典型案例。南都评论说得好:"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2500万的"学费"不能白交,决策程序之疑必须追查到底。这才是真正的监督闭环。
文旅部7月10日通报,全国多个景区正在推进整改:
壶口瀑布:实现"一票通"
武当山:下调摆渡车收费价格
长白山:调整摆渡车设置,把选择权还给游客
龙虎山、天柱山:优化摆渡车线路,增加运力,缩减排队时间
黄果树:推行"黄码甲"评价机制,游客扫码即可评价工作人员
爨柏景区:摆渡车从40元降至10元当日不限次
林冰律师点评:文旅部明确表态——"该降低等级的降低等级,该取消等级的就取消等级"。5A招牌不再是"躺赚"的资本,而是需要持续维护的"责任状"。这就是监督的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稻城亚丁那条38公里的路,2022年已纳入省道路网。景区在省道上设卡,强制游客乘坐观光车——省道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是景区的"私域停车场"。
《公路法》第七十四条: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
第四十四条:"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观光车120元/人、电瓶车70元/人,票价沿用了2005年的核定标准——20年没听证、没成本监审、没公示。这合理吗?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稻城亚丁免门票3个月,是真整改还是"风头策略"?免票是8月到10月——恰恰是旅游旺季。免门票的同时,摆渡车价格降了多少?成本监审结果何时公布?如果3个月后又恢复原价,那这场整改就是"公关秀"而非"制度变革"。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睿说得对:问题的核心不在调整点位、下调价格,而是"补齐制度短板、厘清权责边界"。摆渡车票价长期处于"无监管、无听证、无成本公示"的"三无"状态——这不仅是稻城亚丁的问题,是全国景区的通病。文旅部挂钩等级复核(降级/取消5A),是最有力的倒逼手段。能上能下,才是真监督。
如果我是稻城亚丁景区的法律顾问
我会从以下角度提出抗辩:
①生态保护确有必要:该路段38公里中约32.2公里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社会车辆涌入确实存在生态损害风险。《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设立管护站进行访客管理——设卡本身不违法,违法的是"借保护之名行收费之实"。
②安全因素客观存在:全程临崖临边,弯道占比超八成,平均海拔超4000米,外地游客普遍高反——在如此险峻路段自驾确实有重大安全隐患。完全放行自驾并不现实。
③定价依据有历史沿革:票价虽沿用了2005年标准,但景区此前确实投入了1828.1万元道路管护费用,且2022年已主动将电瓶车从80元降至70元——并非完全"躺赚"。
④整改态度积极:被点名后迅速暂停收费、配合成本监审、推出免票措施——主动整改应予肯定,不宜过度追责。
主流不变:景区的公益属性不可让位于商业逐利。另一方视角是理解景区的难处,而非为不合理收费开脱。真正的出路在于: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让生态保护、公共路权、游客权益三者各得其所。
5月,林冰律师公开呼吁稻城亚丁景区问题——省道设卡收费违法、摆渡车定价20年没听证。7月10日,稻城亚丁宣布免门票3个月。这中间隔了不到两个月。
从呼吁到落地。这不是某个律师的功劳,而是舆论监督、行政监管、法律问责三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文旅部点名是第一锤,省级调查组进驻是第二锤,景区主动整改是第三锤。三锤落地,游客的获得感才真正落地。
但我们也要清醒:免票3个月不等于问题解决了。真正的考验在3个月之后——摆渡车价格降了多少?成本监审结果是否公开?听证会是否召开?省道设卡的权责边界是否厘清?
监督不能只靠"运动式整治",要靠制度化长效机制。文旅部挂钩5A等级动态管理(降级/取消),是最有力的制度化手段。希望这个机制能持续运转,让"摆渡车刺客"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A. 监督见效了,希望全国推广
B. 免票3个月不够,要长期制度化
C. 我还遇到过更离谱的景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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