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女主播张女士在平台直播跳舞时,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金融界老板",对她一见倾心,希望进一步交往。
这位"老板"出手阔绰——先说要送名牌包,只要张女士垫付900元快递费。包没收到,他又抛出更大的诱饵:自己身患重疾只剩两年,愿把名下房产赠予张女士,条件是照顾他年迈的母亲。
被"临终托付"打动的张女士信了。公证费、测距费、过户费……一笔笔转过去,累计近6万元。然后,人失联了。
5月中旬,张女士到普陀分局长征派出所报案。5月21日,警方在外省将李某抓获。6月24日,上游新闻报道: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这是典型的"杀猪盘"变体——不走投资理财路线,改走"赠予+托付"路线,但对准的都是同一个心理弱点:贪念与善念交织时的判断盲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诈骗金额近6万元。根据上海市标准:
李某虚构身份、虚构赠予、编造绝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到案后供认不讳——诈骗罪定性没有争议。6万元属"数额巨大",量刑区间3-10年,并处罚金。
1. 赃款追缴:李某供称全部挥霍。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但实践中,钱花光了追赃难度极大。
2. 附带民事诉讼:张女士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退赔。但能否实际拿回钱,取决于李某的退赃能力和财产状况。
3. 从重情节:李某使用小号冒充"秘书"增加可信度,属于有预谋的多人格诈骗,量刑时可能从重考虑。
这不是个例。直播从业者已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发受害群体,原因有三:
李某正是"刷视频看到张女士直播跳舞,被吸引"后起意——你的每一次直播,都可能是骗子的选猎场。
这个案子不复杂,骗子手段也不高明。但6万块还是被骗走了。问题出在哪里?
第一,900元是整场骗局的关键支点。
很多人觉得900元不算什么,但骗子要的就是你这900元——它不是钱,是心理突破口的测试。你转了900,说明你信了;你信了,后面的6万就是时间问题。这在诈骗心理学里叫"沉没成本效应":你已经投入了,就舍不得停下来。
第二,"送"比"借"更有杀伤力。
注意骗子的话术:不是"借我钱",而是"送你房送你包"。人面对"借"会警惕,面对"送"会放松。这就是为什么诈骗话术从"借"进化到了"送"——利用的不是你的贪,是你的"不好意思拒绝别人的好意"。
第三,追赃难是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李某已被刑拘,但钱已挥霍。刑事追赃程序能追多少,取决于李某名下有没有财产。现实中,职业骗子早就做好财产隔离。张女士可能赢了案子,却拿不回钱。所以防骗永远大于维权——钱转出去那一刻,你可能就已经输了。
第四,平台责任值得关注。
李某通过直播平台私信联系张女士。平台是否对用户有足够的风险提示?私信功能是否对高频转账有异常监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6条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应建立反诈内部控制机制;第46条规定,平台违反本法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平台存在过错,张女士可据此主张相应赔偿。
最后说一句: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掉房子。凡是没见过面就要给你转资产的人,100%是骗子。记住这条,你就挡住了99%的骗局。
本文由林冰律师团队供稿。林冰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系圳品律所林教头普法 IP 主理人;企业股权与合规法律需求可对接同所林军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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