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健品诈骗老人案:会销保健品涉刑,诈骗与虚假广告的边界

:2026-08-17
刑事辩护与控告
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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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健品会销老人案,本文从诈骗与虚假广告罪区分、涉老诈骗查证要点解析此类案件刑事认定。

2026-06-24-广州保健品诈骗老人-林冰律师

几毛钱的麦芽糊精,骗走老人500万

一、案件回顾:一起退款纠纷牵出500万骗局

6月23日,广州荔湾警方通报:出动近400名警力,对7个诈骗窝点统一收网,打掉一特大保健品诈骗团伙。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受骗老人百余人。

这一切的起点,是4月6日一起普通的退款纠纷——79岁的郭阿姨花4万元买了"乌梢蛇牛磺酸冻干粉",儿媳妇发现后上门要求退款,双方闹到派出所。民警调解时注意到推销员手机里有大量诈骗话术和客户资料,顺藤摸瓜,揭开了整个骗局。

所谓的"神药保健品",主要成分是麦芽糊精,出厂价几毛钱,被以数百倍高价卖给老人。

二、诈骗四步曲:从一声"阿姨"到掏空积蓄

打电话、上门拜访、街头送鸡蛋米面,一口一个"阿姨",比亲闺女还热情

"健康讲座"上看虚假实验,"专家"把脉说你一身病,再不调理就要出大事

利用健康焦虑,把几毛钱的麦芽糊精包装成"神药",4万、6万地卖

老人要求退款就拖延、部分退款"私了",讲座现场专人望风,叮嘱老人别告诉子女

办案民警介绍,团伙专门挑选目标:有退休工资、愿意在健康上花钱、不与子女同住的老人。这些老人有经济能力,又缺少子女的陪伴和提醒,最容易上当。

三、法律分析:五大违法,触目惊心

1. 诈骗罪——主犯最高无期徒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州属一类地区,诈骗罪数额标准:6000元(较大)/ 10万元(巨大)/ 50万元(特别巨大)。涉案500余万元,远超"特别巨大"标准,主犯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 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直接违反广告法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团伙宣称保健品"能治好多病,吃了就不用去医院"——这是赤裸裸的违法。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任何宣称"治疗疾病"的保健食品广告都是违法的。

3. 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几毛钱的麦芽糊精,虚构功效、虚构专家、虚构疗效,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4. 108人被刑拘——团伙犯罪区分主从犯

120人被抓、108人被刑拘,说明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伙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那些一口一个"阿姨"的小伙子小姑娘,可能觉得自己只是"打工卖货"。但法律上,明知是诈骗仍然参与话术培训、实施推销的,同样构成诈骗罪共犯。"不知道是违法"不是免责理由。

5. 针对老年人诈骗——从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是法定从重情节。

四、家属维权:发现老人被骗怎么办?

注意:不要自行与诈骗团伙"私了"。本案中团伙专门安排"善后"环节用部分退款来阻止老人报警——你拿了小额退款签了"谅解书",可能丧失后续刑事追诉和全额退赔的权利。

五、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人?

这不是第一起保健品诈骗案,也不会是最后一起。每一次曝光,我们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为什么老人总是上当?

第一,情感空巢被精准利用。子女忙于工作,老人独居寂寞。诈骗分子一句"阿姨"比亲儿女叫得还勤,上门陪伴、帮忙做家务——老人把骗子当成了"自己孩子"。"他们说什么我都信",这句话的背后,是深深的孤独。

第二,健康焦虑被放大操控。年纪大了怕生病,怕给子女添麻烦。"专家"把脉说你一身病,再不调理就出大事——这种恐吓话术对年轻人可能没用,但对老人,每一句都戳在痛处。

第三,信息鸿沟让老人无法辨别。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蓝帽子"标志的含义、广告法禁止保健食品宣传疗效——这些年轻人觉得是常识的东西,很多老人完全不了解。

所以,与其责怪老人"怎么这么容易上当",不如多打一个电话、多回一次家。最好的防诈骗,是子女的陪伴。

六、林冰律师的本案视角

我做了27年律师,办过不少诈骗案。这类案件的共性是:骗子比亲人更"贴心",话术比法律更"有效"。

第一,打击要狠,但预防更要早。本案从4月发现线索到6月收网,两个月侦查、400警力、7窝点同时抓——荔湾警方的打击力度值得点赞。但更要思考:这7个窝点开了多久?100多位老人被骗了多久才被发现?社区、街道、市监局能不能更早介入?

第二,保健食品行业需要全面整治。这不是"1点点"某一家门店的问题——整个保健食品行业的营销模式存在系统性问题。免费讲座、专家义诊、情感营销——这些套路已经用了二十年了,为什么还在用?广告法第18条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传疗效,但有多少企业真正遵守?

第三,子女的法律意识要转化为行动力。很多子女知道父母被骗后,第一反应是"算了,钱不多"。但你"算了",骗子不会"算了"——他们会继续骗下一个老人。你的一次报警、一次12315投诉,可能就会像本案的郭阿姨一样,成为端掉整个诈骗团伙的起点。

第四,"打工的"不能成为免责牌。108人被刑拘,其中很多人可能觉得自己只是"销售人员"。但明知产品是麦芽糊精、明知话术是骗人的、明知老人在被坑——你参与了,就是共犯。年轻人找工作,别被"高薪销售"的招聘广告骗成了诈骗工具人。

最后说一句:几毛钱的麦芽糊精卖到4万一盒,这不是"营销创新",这是赤裸裸的掠夺。法律会惩罚这120个人,但只有全社会一起行动——子女多陪伴、社区多关注、行业多自律——才能真正守护好老人的养老钱。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报道,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本文由林冰律师团队供稿。林冰律师,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系圳品律所林教头普法 IP 主理人;企业股权与合规法律需求可对接同所林军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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