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哪些情形下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

林冰律师法律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无效婚姻是指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其情形包括:

重婚: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未达法定婚龄: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法律后果:

婚姻自始无效,如同从未成立;

同居期间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规定,不因父母婚姻无效而受影响。

类似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