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品·深圳本地规则】深圳的家事法律服务,讲究的是对本地规则的熟悉。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结合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公证处及龙岗公开信息,整理本指引,供市民办事参考。
家人去世后,房产、存款、股权怎么合法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是许多家庭第一次面对的法律问题。本文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为样本,把五个办证窗口的地址、电话、办公时间、继承公证的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收费与管辖一次说清,是一份可对照执行的本地规则指引。此外,本文结合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可查的祖屋、宅基地自建房继承案例,说明龙岗家庭最常见的争议点,以及公证之外仍须自行完成的几件事。
先说清一个容易跑错地方的命名问题:龙岗区并不存在“深圳公证处龙岗办证点”。深圳公证处全市共 6 个办证点,分别是兴业、国投、天平、南山、龙华、光明,其中没有龙岗。龙岗区的公证机构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下设五个办证窗口:
请注意:继承公证原则上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到场申请;继承人中有不能到场、下落不明或未成年人的,按公证机构要求补充相应手续,建议先电话咨询。
龙岗家庭常见的祖屋、宅基地自建房、多层自建房等,权属来源往往年代久远、材料缺失,建议提前把建房审批、征收补偿协议、村集体证明等材料一次性备齐,避免反复补件。
继承公证在广东省政府指导价体系中归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按受益额阶梯计费(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两项重要减免口径:
提示:上述为广东省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公证机构可在标准内下浮;费用不含拍照、录像、照片打印、数据光盘等。具体以公证处现场公示及核算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3388号继承纠纷一案具有代表性:原告主张两被继承人留有龙岗区同乐社区丁甲岭村五间祖屋,仅提交三位证人的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法院不予采信。法院依调取的《项目房屋权属核查意见表》认定——测绘编号 Y3-1、Y3-2、Y3-3 三处房屋建成时间分别为 1993 年、1979 年、1990 年,并非祖屋;而建成时间为 1890 年的 Y3-4 房屋为祖屋,属两被继承人遗产,依法分割。两被继承人生前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原告自 1964 年外嫁、被告与两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主要扶养义务,法院酌定按 30%、70% 份额继承。
对办理继承公证的启示:“祖屋”不是口耳相传就能认定的,需要建成时间、权属核查、征收补偿协议等客观材料支撑;没有遗嘱就进入法定继承,份额由法律与扶养事实共同决定。
来源: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裁判文书库(cn.govopendata.com)。
广东省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办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中,涉案房屋为龙岗区某镇某村某路 XX 号 4 层私宅,通过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并自行建设建成,取得国土、建设部门及村委审批。被继承人去世后,各继承人未在《祖屋继承分割协议》中分割该房;其中一方主张自己借用母亲名义持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作出(2018)粤03民终 182XX 号民事裁定,认定该房建成时即取得有效物权、不以事后登记为取得标志,借名登记抗辩不成立(其户籍已非宅基地申请合法主体),且该房产非市场商品房、不具备折价分割条件,裁定撤销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龙岗法院重审后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作出(2019)粤0307民初 84XX 号民事判决,确认该房属遗产(价值 298 万元),余某某享有 10% 继承份额(29.8 万元)。
启示: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但分割方式受房屋性质限制;借名登记、代持安排在继承阶段极易引爆争议,宜在生前以书面文件厘清。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案例(xzssw.cn)。
深圳特区报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报道的一起案件中,年过七旬的徐老太因家里自建房收益与赡养费问题,先后就房产继承分割与赡养费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对建房款项来源均无有效证据,且出现代位继承、转继承情形,诉讼主体范围难以确定。两案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与专职家事调查员走访了解家庭状况,并协调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介入,最终两子就赡养达成一致(每人每月 1500–2000 元),徐老太于 2023 年 11 月撤诉。
据《2025 年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龙岗法院试行家事案件“诊疗式”审判,由法官组织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联合会诊”;同时坚持家事案件“诉前—诉中—判后”全过程跟踪调解。对龙岗家庭而言,这意味着自建房权属证据缺失型的继承纠纷,在诉讼之外还有调解化解的通道。
在我们办理的深圳本地继承事务中,“公证书拿到了但卡在最后一公里”相当常见:继承人对份额谈不拢、祖屋权属说不清、境外文件不被认可。这类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一份公证书,而是遗产范围的梳理与争议预防。
我们团队曾代理龙岗及深圳本地的当事人,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办理继承类公证,对这里的窗口分布、材料要求与办理节奏较为熟悉。这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公证只是第一步,权属落地与继承人协同,才是当事人最容易卡住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继承开始、法定继承顺序与份额、遗嘱继承与遗赠、遗产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公证程序规则》相关条款。
答:按受益额阶梯计费——50 万以下 0.8%、50–200 万 0.3%、200–500 万 0.1%、500–1000 万 0.07%、1000 万以上 0.065%;居民住房(居住用)继承第一档按 0.5%、单套总额不超过 1 万元;自然人申请的最高标准下浮 10%。具体以现场公示为准。
答:宅基地上房屋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可以办理继承公证,但分割方式受房屋性质限制。龙岗法院(2018)粤0307民初3388号案即按房屋建成时间认定“祖屋”范围,并依法定继承份额分割;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办理的龙岗私宅继承案中,法院也认定该房属遗产但非市场商品房、不具备折价分割条件。
答:继承公证需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请并作出意思表示。有继承人下落不明、无法到场的,建议先向公证机构咨询可行的补充手续与路径;仍无法推进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不要相信任何声称“不用继承人到场也能办成”的中介。
答:涉港澳台及涉外的继承公证,龙岗公证处作为涉外公证机构可以受理;文书若在境外使用,可能需海牙认证或使领馆认证。涉港澳台、涉外的继承诉讼则按全市统一规则,由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此为全市统一安排而非龙岗本地机制。
答:五个办证窗口均可办理,就近选择:海关大厦总部(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 12 楼)、公法中心办证窗口(吉祥路城市花园 2 期 1 栋商业楼,周六“不打烊”)、布吉办证窗口(中房怡芬花园 A28 号)、坂田星河 WORLD 办证窗口、平湖华南城办证窗口(周三、周五)。
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由林冰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0310530688,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 27 年)与林军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1510897776,律所主任、法定代表人)领衔,林冰律师承办的遗产类案件连续三年(2023、2024、2025)入选深圳市律师协会年度典型案例,团队长期办理深圳本地的婚姻家事、继承、意定监护与跨境家事事务。本文由王俊哲律师 整理(执业证号 14403202510774618,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继承法律事务律师,深耕老龄服务领域多年,多次参与深圳市级、区级助老项目,担任深圳市老龄服务事业产业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医养融合发展促进会执行副秘书长,“深圳市智慧助老行动”讲师团团长)。本所长期承办深圳本地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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